2018年南京吸引人才安居乐业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18-03-20

  为进一步提升区域经济发展质量,构筑更好的产业发展政策环境,日前,南京市高淳区政府制定下发《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意见》,同时制定《高淳区企业创新主体培育2018-2020年行动方案》《关于实施青年大学生“淳聚”计划的意见(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安居工作的实施意见》。

  无论是城市亟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还是刚踏入社会的大学生,安居才能乐业。高淳在《南京市高淳区人才安居办法(试行)》的基础上,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安居工作的实施意见》,购租补并举,让各类人才在高淳住有所居,安心创业。

  与南京市区的人才安居标准相比,高淳区共有产权房、人才公寓、公租房安居住房面积高于市区。比如B类人才,市区安居面积为150平方米,高淳区为180平方米。C类人才,市区安居面积为120平方米,高淳区为150平方米。D、E、F三类人才,市区方案里没有购房补贴,高淳对这三类人才中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在高淳工作的第二年可以申请购房补贴。

  高淳区还放宽了对人才购房的户籍限制。其规定,《南京市高淳区人才安居办法(试行)》中的A、B、C、D、E及F类人才,政府重点引进企业(项目)中的核心团队成员、新型研发机构中的核心团队成员、高校或科研院所中相当于安居办法中高层次人才的人员等,在该区无住房的,可不受户籍限制,通过在商品住房项目中筹集部分房源定向供应的市场化方式解决住房问题。

  除了“安居”,为了吸引大学生到高淳就业,高淳还制定了《关于实施青年大学生“淳聚”计划的意见(试行)》,从就业、创业、服务等方面给予来淳青年大学生各项优惠政策扶持,有不少特色做法:对首次到高淳企业工作的博士、硕士、“双一流”高校或学科学士、普通高校学士学位的人才,三年内分别按每人每月2000元、1000元、500元、300元给予企业补贴;支持市场化引进青年大学生,用人单位通过人才中介公司市场化引进青年大学生,对成功引进落户硕士、博士工作并缴纳社保满1年以上的,一次性给予企业每人5000、10000元中介费用补贴。

  此外,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培育创新主体,全面提升区域自主创新能力,高淳区目标至2020年,科技创新小微企业达到400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86家、科技领军型企业达到30家。


  • 在线咨询

  • 免费热线

  • 微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