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安置房上市的“靴子”终于落地,无锡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了关于“市政府关于做好市区征地拆迁安置住房上市交易相关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12月1日起,满足条件的安置房将逐步上市。
文件规定,征地拆迁安置住房是指用于安置集体土地(含撤组剩余土地)上被拆迁户享受土地划拨、规费减免等相关优惠政策的政策性住房。征地拆迁安置住房符合五项条件,并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可上市交易。这五项条件分别是:依法取得不动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以安置时间起算满五年;补交土地收益以及享受优惠的有关规费等相关费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按《无锡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标准缴存到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通知附件《关于公布无锡市区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住房上市交易缴纳土地收益等费用标准的通知》中,此次共有250个拆迁安置房上市,其中梁溪区54个,锡山区42个,惠山区41个,滨湖区52个,新吴区61个。而在拆迁安置房上市交易缴纳土地收益等费用标准方面,梁溪区费用较高,54个拆迁安置房项目的上市交易缴纳土地收益等费用标准基本都在1000元/平方米以上,而其中,需缴纳费用高的,如梁溪区的沁园新村、水仙里等小区,达到1986元/平米;整体而言,无锡市经济适用房,梁溪区、滨湖区及新吴区的拆迁安置住房如果要上市,所需缴纳的土地收益等费用相对更高,锡山区、惠山区则相对低一些。需缴纳费用低的,就是锡山区的香花苑(一期),为621元/平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