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工业重点产业集群发展的意见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17-01-23

 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

  为加快推动我市工业重点产业集群绿色可持续发展,进一步集聚生产要素、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生产成本、加快制度创新、培育区域竞争优势,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疆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新政发﹝2014﹞66号)和《关于推进新疆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行动计划(2014-2020年)》(新政发﹝2014﹞112号)、《乌鲁木齐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重大意义

  “十二五”期间,我市工业经济实现较快发展,化工、先进装备、新材料、新能源、信息、轻工业、金属制品、纺织服装八大产业集群规模占全市工业总产值80%以上,并呈逐年上升趋势,已经成为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发展新动能,提升产业综合竞争优势重要载体和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的主要支撑。在新形势下,我市产业发展环境不断改善,产业实力不断增强,产业集群发展迎来十分难得的机遇,我们必须紧抓“一带一路”战略,推动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五大中心”建设,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五大发展理念”,紧抓国家西部大开发政策和《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产业加快发展,打造千亿元规模的龙头企业、百亿元规模的创新型企业,为我市经济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按照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市委第十一次党代会要求,把握国家向西开放战略和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重大战略机遇,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我市产业基础和资源优势,把发展重点产业集群作为促进我市经济结构调整、主导产业优化升级、加快产业向中高端发展的重要着力点和突破口,集全市之力进一步调整完善产业布局,促进重点产业集群发展,努力推进产业链延伸和集群效应的发挥,力促产业绿色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市场配置。充分发挥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和产业投资的作用,积极引导产业集聚集约发展;提高市场资源配置的效率,进一步确立企业在发展产业集群中的主体地位。

  调整结构,集聚发展。进一步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产业承载能力,推进产业集聚。增强集聚功能,强化专业协作,发挥群体优势。

  创新驱动,深化融合。完善创新体系,搭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进两化深度融合,加快产业技术进步,打造产业名牌和区域品牌。

  绿色发展,合理开发。坚持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实现绿色生产,最大限度地推动节能降耗,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三)发展目标。

  紧抓国家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机遇,结合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有利时机,围绕产业发展战略,积极引进符合区域特色和产业发展方向的大企业、大集团,形成一批特色鲜明、辐射力大、竞争力强的化工、先进装备、新材料、新能源、信息、轻工业、金属制品、纺织服装八大产业集群及产业集聚区。到2020年,八大产业集群产值突破5000亿元,其中:化工产业产值达到“千亿”规模、先进装备产业产值达到“千亿”规模、硅铝基电子新材料和高分子膜材料产业产值达到“千亿”规模、新能源产业达250亿元规模、信息产业产值达到“千亿”规模、轻工产业达650亿元规模、金属制品达350亿元规模、纺织服装产业达100亿元规模。

  三、重点任务

  立足现有产业基础、区域发展特色,有序推进化工、先进装备、新材料、新能源、信息、轻工业、金属制品、纺织服装八大产业集群加快发展。

  (一)化工产业集群。推动产业升级,依托石油资源优势和现有产业基础,增加炼油生产能力,加快引进和推进重大项目,发展石化下游产业和精细化工产品,延长产业链条,积极争取大乙烯项目,并发展芳烃及其下游产业;对现有化工产业加大两化融合力度,支持产业技术改造升级。在甘泉堡经开区、米东化工园区建设形成石油化工集群、绿色煤化工集群和先进氯碱化工集群。在芳烃及其下游产业重点发展对二甲苯→对二苯甲酸→聚酯→合成纤维及纺织加工、汽车配件产业链,苯→对苯酚-丙酮→酚醛树脂、双酚A→环氧树脂、聚碳酸酯(PC)产业链,苯→己内酰胺→聚己内酰胺→尼龙-6工程塑料、聚己内酰胺长丝→纺织、轮胎产业链;在石油相关产业领域重点发展石化环保产品→石化环保工程→环保运营服务产业链,石化装备装配→石化装备配件及整机制造→石化装备研发、制造产业链。

  (二)先进装备产业集群。依托经开区(头屯河区)、高新区(新市区)、达坂城区和甘泉堡经开区打造先进制造基地,形成风电装备、汽车产业、农牧机械业、轨道交通装备等先进装备优势产业形成产业集群。以金风科技为龙头,培育发展风电设备产业链;以特变新能源、嘉盛阳光、紫晶光电为龙头,培育发展光伏发电设备和智慧服务等风光电设备产业链;以铁建重工、中车轨道交通为龙头,培育发展轨道交通产业链;以陕汽、上海大众、广汽汽车、东风汽车等汽车企业为龙头,培育乘用车、商用车、重卡车等汽车及零部件产业链,并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以机械研究院为龙头,培育农业机械产业链;以三一重工为龙头,培育工程机械产业链;以八钢为龙头,培育风电设备用钢、汽车用钢、机械制造用钢、轨道交通用钢、高品质特殊钢等高性能钢铁产品产业链,通过境外投资、工程承包、对外贸易、对外援助等方式,加快推进与国际产能合作进程。

  (三)新材料产业集群。依托高新区(新市区)、甘泉堡经开区、米东区的众和股份、新特能源、紫晶光电、西欧稀有金属股份等龙头企业,做大做强铝基、硅基、镍基、铜基、锂基、铍基等新材料、蓝宝石材料、高分子材料、合金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等产业,积极培育纳米材料、高性能纤维材料、钛合金、高性能工程塑料等新领域产业,打造铝基、硅基、锂基、碳基等新材料产业基地。依托经开区(头屯河区)的中财管道、光正集团、新能源钢构等龙头企业,发展新型墙体材料、金属建材和化学建材等新材料产业。

  (四)新能源产业集群。依托经开区(头屯河区)已形成的风电产业优势,开展风电机组智能控制技术及并网技术、风电机组测试制备及应用等关键技术研发,形成风电装备制造产业链和风电装备产业集群。依托干空气能产业优势,建立干空气技术应用推广基地,并实现产业化;依托高新区(新市区)已形成的光伏产业优势,开展光伏关键材料和设备核心技术研究,建立光伏发电集成技术国家级实验室成为光伏系统集成应用研发基地和光伏工程示范基地;支持达坂城区开展氢能源开发应用试点工作,并加快推进新能源产品的推广应用范围和规模,提升新能源消纳能力。

  (五)信息产业集群。以高新区(新市区)和经开区(头屯河区)为核心主体,形成信息产业集聚区,加快发展、云计算,全力培育并尽快形成新增长点;加快发展物联网、第四代移动通信、智能终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构建IT产业链,努力打造信息产业新业态,为工业经济转方式调结构增动能。高新区(新市区)依托曙光云及自治区“公安云” 项目,加快应用与交易的技术研发与平台建设,重点发展智慧安防技术装备和服务等产业项目,加快推动安防产业全产业链发展步伐,率先打造新疆智慧安防产业基地。经开区(头屯河区)以新疆软件园和天山云乌鲁木齐云计算产业基地为依托,建设国家多语种软件产业化基地和、互联网+的信息产业集聚区,重点加快推进物联网、电子商务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和应用,建设特色信息产业园区。

  (六)轻工业产业集群。充分利用高新区(新市区)生物医药和健康产业优势,加快促进新型药物产业化进程,构建和完善生物医药、生物制造的产业链,形成国内先进的有新疆特色、面向全国和中亚市场的生物技术与民族医药产业集群及发展示范区。经开区(头屯河区)重点支持现有食品饮料企业利用新疆优质鲜果、干果资源,开发面向高端消费群体及国际市场的高档果汁产品和植物蛋白饮料,并加快推进中央厨房、主食加工、配送中心等产业链条发展。在城南区域依托老城区的文化、交通和人流优势,主要发展特色食品、手工艺品、电子信息、民族医药产业基地和“双创”基地。

  (七)金属制品产业集群。依托已有产业优势和冶金产业链与循环经济体系,加大企业技术改造和创新能力建设,以八钢、众和等龙头企业为主导,进一步深化结构调整、拓宽延伸产业链,强化金属制品产业同装备制造业的配套发展,加快产业升级步伐,将乌鲁木齐市打造成西北最大的冶金工业基地,打造立足新疆、辐射西北、开拓中亚的金属制品深加工基地。在经开区(头屯河区)棒线材、板带材金属制品和汽车板簧行业形成产业集群。

  (八)纺织服装产业集群。按照《乌鲁木齐国际纺织品服装商贸中心规划》,加快国际纺织品服装商贸中心核心区建设,引进国内外高端企业落户,推进新型加工业态发展,促进纺织服装产品交易和集散,在经开区(头屯河区)率先形成创意文化时尚、潮流发布展示、布面辅料齐全、电子商务智能的展示和交易引领中心,将乌鲁木齐建成引领新疆、面向西部、链接国内、向西开放的纺织服装国际化商贸核心交易区。

  四、政策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推进机制。一是成立乌鲁木齐市工业重点产业集群发展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各区(县)、市属相关单位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全市工业重点产业集群发展,建立协调机制,推进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和重大专项方案的落实,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二是设立乌鲁木齐市工业重点产业集群发展战略咨询委员会,由产业经济、专业领域、行业协会等方面专家和企业代表组成,研究乌鲁木齐市工业重点产业集群发展的前瞻性、战略性重大问题,对工业重点产业集群发展重大决策提供咨询评估。

  (二)加强政策扶持,引导产业发展。制定“乌鲁木齐市工业重点产业集群发展”专项扶持政策,设立“乌鲁木齐市工业重点产业集群发展”专项产业引导基金300亿元,并逐年增加财政补助资金,设立年度规模、分期到位,用于支持重点产业集群项目的建设实施,探索并适时设立产业风险补偿基金。发挥产业引导基金、财政补贴资金的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源支持化工、先进装备、新材料、新能源、信息、轻工业、金属制品、纺织服装重点产业集群发展。设立“乌鲁木齐市工业重点产业集群发展”奖补基金50亿元,制定奖补政策,支持企业技术研发和创新能力建设,对在工业重点产业集群发展建设过程中建立并获批国家级和自治区级的企业技术中心、产学研示范基地、新产品及孵化器给予相应的补贴或奖励。支持制造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和企业短期融资债券,引导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等支持制造业创新发展。

  (三)加强财税金融支持,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一是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支持工业重点产业集群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对认定为高新技术的企业和符合《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的企业,可依据国家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国家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优惠政策等规定申请享受税收、固定资产折旧、进口设备免征关税等政策优惠;对符合条件的产业项目可享受自治区已出台的低电价政策;大力推动实施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技术交易税收优惠。二是创新财政支持方式,调整完善政府采购目录,在同质同价条件下,加大对本地产品的采购支持力度。积极发展政府抵用券支持重点优势产业引进技术、购置或租赁设备、培养人才等。三是提升集群内企业融资能力。围绕集群内企业需求,开展多种形式的银企对接活动,帮助企业改善融资环境,增强企业的融资和市场竞争能力。探索“担保互助资金池”、“产业链互保”等融资模式,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通过加强银企合作、健全担保体系、激活民间资本、引进外来资本等各种渠道,筹集资金,加大投入。

  (四)加强统一指导,加大招商引资。一是围绕我市工业重点产业集群发展任务,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积极引进和承接东部地区高端产业向西转移,加强与东部地区政府间、产业园区间和企业间三层次合作,积极探索包括股权合资、业务合作、平台共享、资源共用等多种形式的产业合作模式,引进资本、技术和先进管理经营模式。二是加强与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行业协会的合作,通过举办产业论坛、推进会、招商会等多种方式的协作交流活动,积极引进一批配套企业和项目,引导集群产业链上下游延链、补链、壮链,对重点引进项目和产业链关键企业实施一企一策奖励办法。三是围绕八大产业集群发展战略,完善招商引资政策。紧盯产业集群标杆企业开展招商,鼓励其在乌鲁木齐设立分支机构、研发中心、地区总部,购并本地企业,开展深层次的股权合作;鼓励国内企业与新疆企业联合开展技术开发、业务拓展、人才培训、海外市场开拓等多层次合作,力争通过合作实现共赢。

  (五)加强人才培养,创新引人机制。一是加快人才培养。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选人、用人、育人机制,加快培养化工、机械装备、新能源、纺织服装、金属制品、电子信息、轻工业及新材料发展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技能人才。二是政府搭建人才培养及引进专项平台。政府推进构建重点产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体系,加强职业培训,统筹职业教育发展,整合利用现有各类职业教育培训资源,依托大型骨干企业(集团)、重点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建设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和公共实训基地。对引进人才的住房、生活等按规定标准给予奖补;对引进人才研发的首台(套)、首批次、科技成果转化为产业项目并获经济效益的,每年给予收益10%-20%的奖励,期限3年;同时,建立完善人才服务机构,健全人才流动和使用的体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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