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技能人才群体首次纳入户籍准入管理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16-08-11

  备受广大市民关注的《苏州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将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政策将优化人才落户结构,适度放宽紧缺专业、急需人才的落户年龄。

  根据新规,向人社部门申请办理的主要对象有:在国外、境外取得学士及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一级或者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的人员;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或者本科学历,且年龄男性40周岁、女性35周岁(紧缺专业、急需的年龄可放宽至男性45周岁、女性40周岁)以下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具有职业技能等级三级或者大专学历,且年龄在30周岁(紧缺专业、急需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以上政策实施时间为今年9月1日,实施范围为苏州市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工业园区和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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