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局长李晓曼通报了2016至2017年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情况,及2018至2020年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安排。
两年来,长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棚户区改造工作,全市共拆除棚户区约210万平方米,完成投资近200亿元,约7.3万人告别棚户区。今年开始,长春市将启动实施为期三年的棚户区改造攻坚战。力争到2020年基本完成28686户城镇棚户区改造任务,今年,长春将完成10000户棚改任务。
棚户区改造是一个系统工程,长春市将棚户区改造攻坚战与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相结合、与建设东北亚区域性中心城市相结合、与落实国家和吉林省建设工作部署要求相结合、与长春经济社会大发展相结合。攻坚战中,长春市将以伊通河棚户区、夹馅棚户区和高铁、地铁、水域、绕城高速、城市出入口沿线等五线棚户区为重点,以长春市三环内集中连片棚户区为补充,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进程。
周贺强调,棚户区改造攻坚战实施过程中,将坚持以区为主的原则实施改造,由市政府统筹配置资源;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努力实现政府、企业、居民共同参与,拥护、支持、推进棚户区改造的良好氛围;严格把握法律和政策界限,充分体现惠民利民的正确导向,坚决做到“三个不能”(不能碰红线、不能开口子、不能留尾巴);严格遵照棚户区改造的相关政策规定,实行阳光征收、依法征收、有情征收,保证棚户区改造工程进度;强化监管提升质量,棚户区安置房将做到工程质量问题“零容忍”,把安置房建成老百姓满意的“放心房”;狠抓管理强化服务,通过实施“台账式”管理,抓好物业服务管理,切实把棚改工程打造成“民心”工程,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