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佛山出台人才新政“23条”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18-10-19

  《佛山市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发布,从管理体制、人才引进、人才培育、人才评价激励服务保障四方面提出23条措施。

  《意见》明确,市、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将由同级党委书记担任,并建立直接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在符合条件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实行编制备案制管理。

  同时,《意见》以空前财政投入力度支持人才引进工作,例如科创团队最高可获1亿元资助,新引进国家级领军人才可获400万元安家补贴。同时,佛山首次对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给予安家补贴,对硕士、本科学历人才以及高技能人才给予租房补贴。

  “一把手”直接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

  “市、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同级党委书记担任,市、区委常委会每年专题研究人才工作重大事项。”《意见》的出台,正式将佛山人才工作列入“一把手工程”。这也是自佛山2011年通过政府1号文形式进一步确立“人才强市”战略后,再次将佛山人才工作提到更重要地位。

  让同级党委书记担任市、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高规格的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配置,正成为目前国内各大城市人才工作新趋势。去年武汉成立的招才引智小组中,市委书记、市长分任组长和第一副组长;去年推出“长沙人才新政22条”前,长沙已配备由市委书记担任组长的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而人才工作开展也将与干部考评直接挂钩。《意见》指出,佛山要设立或明确人才工作机构,配齐人才工作力量,将人才发展列为经济社会综合评价指标,实行人才工作年度绩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评优、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同时,佛山还拟建立直接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意见》规定,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联系服务不少于两名高层次人才,通过定期访谈、召开座谈会、开展咨询服务等形式,听取意见建议,研究解决高层次人才在学习、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深化人才管理体制改革是此次佛山人才新政的一个重要内容。为此,《意见》指出,佛山要进一步推动人才管理部门简政放权,并建立人才退出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定期进行更新。

  从当年的政府1号文,到如今“一把手工程”,人才工作位置的不断提高,表明佛山产业转型升级对人才提出新的渴求。

  当前,“一带一路”倡议正如火如荼地推进,佛山也在积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面对这一系列战略机遇,佛山更需要“舍得投入、舍得时间、舍得声誉”,以“一把手工程”推动人才工作的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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