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现代金融产业发展行动计划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18-12-12

  为进一步加快现代金融产业发展,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和新旧动能转换水平,推动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产业金融中心建设,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现代金融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2年)的通知》(鲁政字〔2018〕215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秉承“质量优先、效率至上”的发展理念,以服务实体经济和新旧动能转换为根本出发点,着力优化金融组织结构、融资结构、空间结构,多维推进金融业务创新,积极深化金融开放合作,进一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实现传统金融向现代金融转型升级,促进现代金融与实体经济、科技创新、人力资源协同发展,努力把金融产业打造成为我市战略性支柱产业和千亿级现代产业,开创产业金融中心建设新格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聚焦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结合省、市新旧动能转换布局与要求,加强金融对我市“十大千亿产业”及全省“十强产业”的支持力度,提升城市建设与创新创业金融服务功能,畅通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主动脉”和“微循环”,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重要金融支持,在服务实体经济中壮大金融产业,实现金融产业与实体经济协调发展。

  (二)坚持问题导向与前瞻引领相结合。着眼金融产业体量小、法人金融机构薄弱、服务辐射能力不强、新兴金融发展相对落后等现实问题,正确研判发展形势、把握发展趋势,着力补短板、拉长板,前瞻性布局金融科技等新兴金融领域,加快构建现代金融产业体系。

  (三)坚持市场有效与政府有为有机统一。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突出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主体地位,在企业增信、投资引导、信用建设、风险防范、风险补偿、对外合作等领域,政府主动作为,弥补市场失灵,培育市场力量,增强市场活力。

  (四)坚持金融创新与风险防范合理平衡。在金融改革创新、对外开放等领域积极争取先行先试,抢占未来发展先机。注重风险防控,完善金融监管体系,加强监管科技应用,规范金融秩序,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保障金融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发展目标

  努力打造市场化、高端化、国际化和功能型、创新型、支柱型现代金融产业,建成具备强大资源集聚和服务辐射能力的国内重要产业金融中心。

  ——支柱地位突出。到2022年全市金融产业增加值达到1250亿元,占GDP比重达到12%左右;金融业税收达到250亿元,占税收比重达到13%左右,社会贡献度进一步提升;本外币存款余额达到2.5万亿元,本外币贷款余额达到2.3万亿元;全年保费收入达到600亿元,保险深度达到5.7%左右,保险密度达到7500元/人;金融产业主要指标在全省的首位度大幅提升。

  ——组织体系健全。到2022年末,银行、证券、保险、信托、期货以及各类新兴和新型金融机构加速集聚发展,形成牌照齐全、结构合理、功能互补的现代金融机构体系,做大做强一批以齐鲁银行、中泰证券、山东信托、泰山保险、济南农商行等为代表的本地法人金融机构,金融机构总数达到1000家以上。

  ——市场功能完善。对接和利用国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的能力不断提高,社会融资结构不断优化,股权与债权、直接与间接融资均衡发展,区域要素交易市场的活跃度大幅提升,辐射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到2022年末,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达到70家以上,区域要素交易平台新增10家以上。

  ——改革创新活跃。在科技金融、物流金融、绿色金融、文化金融、消费金融等产融结合领域加强业务、产品、模式创新,形成一批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和新旧动能转换的“济南经验”。加大新兴和新型金融培育力度,打造金融科技产业创新发展高地。

  ——空间布局合理。“核心区+特色功能集聚区”的空间布局基本形成。将中央商务区(CBD)打造成为国内知名的高端化产业金融集聚区和城市名片。将科技金融大厦、汉峪金谷打造成为国内知名区域科技金融中心。山东新金融产业园进一步扩容,打造成为股权投资基金、融资租赁等创新型金融业态为主的新金融集聚区。各区县形成特色鲜明的金融功能区。

  ——开放合作领先。全球金融高端资源要素加快集聚,外资金融机构数量和质量双提升,国际交流合作卓有成效,产业金融中心的国际知名度大幅提高,入选全球金融中心指数。

  ——生态环境优良。建成国内一流的金融政策环境、法治环境、人才环境、社会信用环境,金融风险防控能力不断提升,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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