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厚植影视产业发展沃土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19-07-18

  据厦门市集美区委常委、宣传部长赖朝晖介绍,《集美区促进影视产业发展实施办法》从财政奖励、金融支持、项目扶持等方面,全力推进行业升级和发展,政策覆盖影视产业链从剧本到拍摄、制作等各个环节,针对影视企业、项目、人才等各个层面给予扶持,使政策覆盖面更广、扶持力度更大、操作性更强,高效推进集美影视产业发展。

  值得关注的是,《集美区促进影视产业发展实施办法》对影视企业展会参展提供补助。影视企业在国内外知名影视展会参展的,按其展位费的5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每年累计最高不超过30万元。同时,鼓励影视剧组来集美取景、摄制。

  环球网财经还注意到,《集美区促进影视产业发展实施办法》显示,剧组在摄制期间在集美区发生的食宿、交通、场地租赁和设备租赁费用,据实给予10%补助,每个剧组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优化布局欲造影视名城 营商环境引企业陆续落户

  集美区重视影视产业链的构建工作,以促进影视产业聚集发展。赖朝晖介绍,为构建影视产业链,推动影视产业高质量发展,集美计划着眼于打造高素质影视名城,以“一轴两翼”进行空间布局。

  “一轴”是指集美新城影视产业聚集主轴,包括“影视产业总部区”、“影视拍摄与旅游区”、“影视后期制作区”和“影视投资资本区”四个功能区。“两翼”是指两部分:以集美集影视文创园区和集美大社为核心的“影视文创与剧本孵化基地”;以杏林原包印厂区为核心的“厦门影视拍摄基地”,进而逐步扩大为杏西电影小镇。

  经过多年的发展,集美区已成为厦门市乃至福建省重要的影视产业聚集区和拍摄取景区,越来越受到文化企业特别是影视行业的重视和青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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