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赋能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19-08-07

  江苏省检察院、省工商联召开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联席会议,推动落实《关于建立健全全省检察机关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的实施意见》,为江苏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重要法治保障。

  “当前江苏省民营经济在法治化进程中依然存在一些难点、痛点,民营企业依然是各种法律风险的易发区、高发区,政商关系亲清度仍是短板,行政合法度、司法专业度和社会守法度有待提高,亟待加强法治引领和法治保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工商联主席许仲梓说,检察机关作为依法治国的践行者,工商联作为民营企业的“家里人”,要提高思想认识,树立大局意识,通力合作,务求实效,把法律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落到实处。

  为实现这一目标,《意见》明确,在健全工作交流机制方面,省检察院与省工商联每年举行一次双方主要领导出席的高层会商,每年召开一次有双方领导参加的民营企业家座谈会,推动地方健全工作交流机制,实现信息互通共享,畅通民营企业维护自身合法合理诉求的渠道。

  在联合开展专题调研方面,省检察院与省工商联每年初围绕民营经济发展的司法保障,确定一至两个调研主题,联合开展调研。市、县(市、区)检察机关和工商联可结合本地实际,联合开展调研。针对日常工作中发现的相关问题,检察机关和工商联可共同组织开展专项调研。

  在加强民主监督和方面,检察机关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注重倾听企业诉求,认真核查案件线索,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依法准确适用、及时变更强制措施,保护好民营企业财产权及其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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