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十大新规!对职场人的影响有多大?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20-01-10

  埃摩森年货节

  鼠兆丰年·新春钜惠

  购买埃摩森“定制化薪酬数据产品”

  立享每满 3000 减 600 元优惠

  点击图片了解活动详情

  新年新气象

  2020有很多新规将要影响生活的方方面面

  哪些我们从中获得实惠?哪些行为将被严管?

  今天我们就整理了一波与职场人息息相关的政策

  请查收↓↓↓

  社保类

  养老金今后通过社保卡领取

  在人社部办公厅2019年公布的《关于在养老保险工作中全面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的通知》中明确:在2019年6月底前,实现新增退休人员使用社保卡领取养老金;2020年底之前,养老金业务全流程通过社保卡办理。

  需要注意的是:使用社保卡领取养老金,前提是需要激活社保卡的金融功能和银行账户,需要你拿着社保卡、身份证去银行网点进行激活(具体去哪家银行可查看自己社保卡上的标志)。

  生育险并入医保

  2020年1月1日起,实现生育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合并实施。两项保险合并实施,不是取消生育保险,也不是“五险”变“四险”,只是管理上的合并,以后职工参加保险的时候就自动参加了生育保险,企业不需要再报两项保险了,减轻了工作量,合并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为10.5%(含原来生育保险单位缴费费率1%),个人缴费费率不变,仍为2%(生育保险个人仍不缴费)。

  电子社保卡普及

  人社部发布通知,要求2019年9月底,所有地市实现签发应用全国统一标准的电子社保卡,不低于10%的持卡人领取电子社保卡;12月底,所有地市均开通移动支付服务。2020年,不低于25%的持卡人领取电子社保卡。《通知》指出,2020年电子医保卡将普遍应用于线上身份认证、就业人才服务、社保信息查询、人社业务缴费、就医购药结算等业务场景,完成向全国社保卡服务平台统一支付结算模式的切换。

  全国社保联网

  人社部官网发布《关于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实现全国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和数据互联互通;2020年底前,整合经办机构,各地区信息平台与国家社保平台应接尽接;2022年底前,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建成。从此,实现跨地区持卡应用。

  港澳台居民可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保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医疗保障局印发《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在内地(大陆)就业、居住和就读的港澳台居民将拥有社保卡,与内地(大陆)居民一样,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

  2020年预计实现全国医保系统一码通

  中国国家医疗保障局在2019年10月8日发布消息称,15项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已全部完成,预计到2020年,将实现全国医保系统和各业务环节的“一码通”,全面发挥标准化在医保管理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异地就医报销将更加方便。

  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启用

  新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自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版目录共收录药品2709个,与2017年版相比,调入药品218个,调出药品154个,净增64个。70个新药被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价格平均下降了60.7%。

  税收类

  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规定相关纳税人需要在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2019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通俗讲就是“合并全年收入,按年计算税款”,然后多退少补。

  个税改革后,个税的计算方法发生了改变,即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4项所得合并为“综合所得”,以“年”为一个周期计算应该缴纳的个税。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2019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19年已预缴税额

  举个例子:某纳税人1月领取工资1万元、个人缴付“三险一金”2000元,假设没有专项附加扣除,预缴个税90元;其他月份每月工资4000元,无须预缴个税。全年看,因纳税人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无须缴税,因此预缴的90元税款可以申请退还。

  哪些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一类是预缴税额高于应纳税额,需要申请退税的纳税人。只要纳税人因为平时扣除不足或未申报扣除等原因导致多预缴了税款,无论收入高低,无论退税额多少,纳税人都可以申请退税。另一类是预缴税额小于应纳税额,应当补税的纳税人。只有综合所得年收入超过12万元且年度汇算补税金额在400元以上的纳税人,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并补税。

  纳税信用可以修复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纳税信用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告》提出,纳入纳税信用管理的企业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纳税信用修复,条件包括纳税人发生未按法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资料备案等事项且已补办的、纳税人履行相应法律义务并由税务机关依法解除非正常户状态的等。此外,非正常户失信行为纳税信用修复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申请一次。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增值税新规!2020年2月1日开始执行!

  2020年2月1日起,所有小规模纳税人可自开专票。小规模自开专票请务必注意这3点:

  (1)所有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均可以选择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自愿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

  (3)自愿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


  • 在线咨询

  • 免费热线

  • 微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