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创新型企业家培养计划,设立企业家经营业绩档案和人才,建立企业培育和市场化选聘相结合的职业经理人制度,加大优秀民营企业带头人、高层管理人员培养引进力度。
支持企业创建国家级技能大师、市级技能专家、企业首席技师等高层次人才工作室,建设院士专家工作站、海智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对企业新招收进站院士、海外高层次人才、博士后科研人员,给予资金补助。
对入选市级产业科技创新团队、新产品技术开发领军人才的,入选参加市级重点产业骨干专业技术人才培训的,对企业职工新取得副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对参加区级及以上技能人才竞赛成绩优异的,分别给予企业人才工作经费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