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深入开展“创新四问”大讨论活动中,相城法院研究制定了《关于为我区“创新引领”发展战略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实施意见》,围绕“三大平台”,全力服务和保障“创新引领”发展战略实施,为相城经济社会后发崛起贡献力量。
着力打造审判职能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司法服务保障创新发展的职能作用。妥善审理创新性企业和创新性园区投资纠纷,营造开放、包容的投资环境。妥善审理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纠纷,强化创新人才支撑。妥善审理与科技创新创业有关的金融纠纷,支持完善科技投融资机制。坚持审理涉企案件的市场化、差异化思路,努力维护创新型企业存续发展。
着力打造审判延伸服务平台,完善风险防范预警机制。高度重视创新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审理涉创新创业纠纷,发现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司法建议。强化司法宣传工作,增强审判的公开度,健全新闻发布制度,及时向媒体、社会公众介绍服务保障创新发展的司法措施和涉创新创业的典型案例,提升社会各界的知识产权意识,营造尊重和保护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
着力打造司法联动服务平台,凝聚服务保障创新发展合力。在国家级经济开发区等三大创新载体及阳澄湖国际科创园等创新孵化基地设立服务创新发展联系点,构建司法联系网络,努力拓展司法服务空间。继续完善与相关行政部门和行业协会的诉调对接机制,建立涉创新引领型企业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