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有效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17-03-20

  考虑到深圳经济发展水平高,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大的特点,深圳银监局因地制宜,调整了部分监管指标限额,如将村镇银行户均贷款余额上限、单户500万元以下贷款余额占比等适当调整,并给予新设立的村镇银行一定的过渡期。同时,视村镇银行发展情况,对盈利性指标、主发起行持股比例等指标,都给予了一定的宽限期。既立足本地,实事求是,发挥监管的灵活性,又给村镇银行创造一个尽量宽松的氛围,帮助其探索适合自身的经营模式。

  2016年,针对部分村镇银行关内设点的需求,深圳银监局认真调研,发现随着深圳关内外一体化进程的加快,许多小微企业采用“前店后厂”的跨区域经营模式,村镇银行需要提供跟随服务,且这也有利于改善村镇银行管理半径大、运营成本高的问题。为此,尝试放开村镇银行只能在原关外地区设点的限制,允许成立三年以上且总部在关外的村镇银行在关内小微企业集中的区域设立支行,提升了服务效益和效率。经过多年的探索,深圳银监局已逐步形成了符合深圳实际的村镇银行监管框架,推动了村镇银行的健康发展。

  村镇银行是为解决金融服务不充分而生的,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其夹缝中生存的状况。为扶持其发展,深圳银监局尝试推动建立了“村镇银行之间、主发起行与村镇银行、村镇银行与先进银行”的交流平台,促进业务协同、资源共享和经验交流。在辖内选取标杆银行,形成示范效应,促进村镇银行取长补短,提高自身竞争力。强化监管联动,与相关监管机构合力,推动村镇银行间抱团取暖,建立流动性互助合作机制。与主发起行联动,督促主发起行科学履职,切实承担责任,在人员、产品、风险控制、科技系统等方面加大支持保障力度。及时排忧解难,针对财政专户清理政策导致村镇银行存款流失问题,积极向市政府反映,为村镇银行争取了一定的缓冲期。及时进行政策传导,指导村镇银行用足用好政府部门的财政补贴和小微支持惠免政策,助力村镇银行发展。

  一枝独秀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村镇银行就犹如一株小苗,只要精心培育,就能深耕方寸之地,散发小微芬芳。回顾过去的十年,是村镇银行从呱呱坠地到蹒跚学步的十年,十年磨练,幼木葱笼。展望未来,村镇银行必将借助改革和政策的东风,轻装上阵、昂首阔步,乘风破浪,直济沧海。

  2012年12月27日成立,是由上海农商银行联合巴彦淖尔河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金币深圳经销中心、佳兆业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发起设立的村镇银行,注册资本人民币2亿元,总部位于深圳市光明新区。截至2016年底,该行提供了50个就业岗位,上缴税费共计3143.39万元,累计发放贷款248387.46万元,其中为小微企业及农户发放贷款188370.89万元,占比75.8%,为448户小微企业提供了金融帮助。

  2011年9月30日成立,是由桂林银行作为主发起人,联合6家企业股东成立的一家股份制银行,是广西第一家从西部走向东部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亿元。目前已在龙华、观澜、西乡、龙岗设立4家支行,光明新区设立楼村社区支行。即将增设沙井、公明2家支行,届时将以8家营业网点的规模为深圳地区中小微企业及社区居民提供各项金融服务。截至2016年末,该行向国家累计缴纳税款3500万余元,向地方累计纳税近1600万元。努力打造“企业的好伙伴、社区的好邻居”的品牌,走稳健发展道路,专注努力建设成“社区居民家门口的精品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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