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出台降低实体企业成本实施意见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17-05-11

  乌鲁木齐高新区工业制造和高新技术实体企业来说,该区5月2日新鲜出炉的《关于支持工业实体经济快速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绝对又是一大利好消息。

  据悉,这是乌鲁木齐市首个促进专门针对工业实体经济进行扶持的实施意见,其中降低企业投融资成本、物流成本、用地成本等一系列关系企业切身利益的政策,将为该区实体经济发展壮大创造良好的综合环境。

  《意见》从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制度性交易成本、投资建设成本、物流成本、生产要素成本、用工成本、营销成本等方面以及打造优质的营商环境、加快推进产业集聚发展、积极推进人才工作等方面都给出了明确的意见和具体措施,旨在通过组合拳,降低实体企业发展成本,补齐短板,打造低成本洼地。

  《意见》充分体现了高新区(新市区)经济发展的新理念,即通过融资等“输血”功能解决实体企业的发展困难,又通过降低成本等措施提升实体企业“造血”功能。

  在降低工业实体企业融资成本上,提出建设“金融超市+创投基金+双创平台+专业中介”的金融创新服务体系,以及“天使+创投+产业+并购”覆盖中小企业全生命周期的基金支撑体系,推进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政策链精准对接;积极推进“政金企担”合作模式,政府出资建立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加大“银证通”、“见保即贷”等业务对接;降低企业财务成本,对企业重点项目投资、技术改造、设备购置等实施贷款贴息;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成功发行企业债、公司债等给予一次性奖励;支持中小微企业发行集合债,对债券利息给予补贴。

  在降低实体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上,大幅压减各类行政审批前置的中介服务事项,无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 对重点工业企业项目建设前期手续办理过程中需缴纳的配套费等相关费用,由企业先行缴纳,本级政府留成部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予以奖补。

  在降低工业实体企业投资建设成本上,进一步完善园区基础设施条件,保证重点工业项目进驻园区能够达“七通一平”的条件;加快100万平方米的标准厂房建设运营,为“3+3”产业集群中的中小企业及配套企业提供发展空间。对于重点工业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的移植树木等事宜由政府承担相关费用;涉及道路开口应缴纳的费用和接入燃气、热力、给水、中水、排水、供电等公用设施时缴纳的接口费用,由政府给予补贴。

  在降低工业实体企业物流成本上,鼓励实体企业开拓内地市场和国际市场,对高新技术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成品)出疆(出口)在享受自治区关于重点产品出疆(出口)运费优惠政策后,再给予其实际运费的10%的运费补贴。

  在降低工业实体企业的用工成本上,对工业实体企业的用工培训由政府给予补贴。

  在降低工业实体企业的营销成本上,加大对工业实体企业产品的宣传和推广力度,对重点扶持企业开展产品研发、自主品牌建设、产品质量认证等按相关政策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奖励;积极引导和鼓励政府部门优先采购区内企业的产品。

  在科技和人才工作上,落实“五项科技新政”(《高新区(新市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高新区(新市区)创新创业载体认定和管理办法 》、《高新区(新市区)关于促进创新创业载体建设发展的奖励扶持办法 》)、《高新区(新市区)企业科技创新奖励办法》、《高新区(新市区) 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奖励办法》),为工业实体企业快速发展和转型升级提供科技支撑;落实“人才新政五条”,大力实施“天山火炬”科技领军人才引进工程、“天山火炬”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引进工程和“十百千”人才引进工程,设立“天山火炬之星”金奖、银奖,评选“双创之星”,启用高层次人才“绿卡”制度。完善《人才公寓管理办法》,并根据企业规模及贡献度发放“公寓券”,实体企业可凭“券”免费或廉价租赁人才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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