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在珠海市现代产业领域企业工作,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连续1年以上,在管理与技术创新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有关人员,均可申报珠海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励。
什么?你说说的还不够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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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 1.申请人2016年全年(1月至12月)在珠海市登记注册的现代产业领域企业工作(符合上述企业资格条件);
✔ 2.申请人2016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收入额在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且当年1月至12月连续在珠海市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 3.2016年1月1日起在企业担任以下职务之一的:
(1)企业高层管理人员。
(2)经各区(功能区)认定的总部型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3)珠海市高层次人才。
(4)技术研发骨干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