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将启动创新人才培养工程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18-02-02

  记者从松山湖官方网站获悉,为贯彻落实《关于松山湖创建省级人才发展改革试验区的实施意见》中关于在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园区”)实施“百名创新人才培养工程”的文件精神,大力培养青年科技创新骨干人才,松山湖制定了《东莞松山湖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稿透露,松山湖拟每年遴选不超过20名科技创新人才作为培养对象,并拟对每名入选人才给予总计最高10万元的资金扶持,用以支持人才开展科研学术活动和创新能力提升。

  创新人才培养周期为3年

  根据征求意见稿,松山湖要培养的科技创新人才,是指所从事项目研究方向或技术路线符合园区“4+1”产业发展需求、具有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潜能、拥有良好发展前景的青年科技人才。同时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具体包括: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在单位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工作,担任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技术骨干2年以上,研发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内领先的核心技术;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全职在园区企事业单位工作,并与单位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具备完成3年期培养计划的身体和工作条件;所在单位在园区注册并依法纳税,能为申请人提供培养条件。

  征求意见稿明确,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周期为3年,拟对每名入选人才总计给予最高10万元的资金扶持,用以支持人才开展科研学术活动和创新能力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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