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东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召开全市园区、镇街金融工作部门会议。会议强调继续完善市镇两级金融工作部门联动机制,狠抓落实“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助力东莞金融业发展。值得关注的是,《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政策》《鼓励企业利用资本市场扶持政策》《促进融资担保和小额贷款行业发展政策》《鼓励举报非法集资奖励政策》等文件形成政策摘选,构建要素全覆盖的政策体系,全面升级东莞金融服务能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股权投资基金落户东莞最高可奖1000万元
《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政策》指出,股权投资基金落户东莞最高可奖励1000万元。奖励的对象有两种,分别是公司制形式股权投资基金和合伙制形式股权投资基金。其中,公司制形式股权投资基金需要符合在莞注册、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登记,实际管理资金的规模(以实收资本计)达到人民币1亿元以上(含1亿元)、累计投资本地企业规模达到500万元以上。
政策对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的从业人员也有相关补贴。政策规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购置、租赁自用办公用房,最高补贴100万元。该举措有效期从2018年1月23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另外,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从业人员也有个税奖励,每人最高奖励100万元。按照规定,—次性给予基金管理人4个名额指标,按从业人员上一年度所缴纳工薪收入个人所得税市级留成部分80%的标准奖励至个人,入职未满一个完整会计年度,从入职企业且在本企业缴纳个人所得税之日起来计算奖励金额,每人最高奖励100万元。
上市后备企业申请上市可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按照《鼓励企业利用资本市场扶持政策》规定,申请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且申请资料经正式受理的上市后备企业,可以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另外,在全国股转系统(又称“新三板”)挂牌的企业可获得资金奖励,最高奖励50万元。其中,成功挂牌新三板的企业可获得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进入新三板创新层的企业再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
为了激发企业上市的热情,东莞还针对上市后的企业进行鼓励。
比如,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的企业,按首发募集资金额度给予0.5%的奖励,最高奖励500万元;成功挂脾全国股转系统的企业,通过直接融资方式实现融资,按首次融资金额给予1%的奖励,最高奖励100万元。
在政策红利的充分释放下,莞企迎来登陆资本市场的最好机遇期。截至今年3月底,东莞已有境内外上市公司共44家;全国股转系统挂牌企业达191家,居华南地区地级市首位、全国地级市第三位;在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企业超500家。进一步完善简化上市后备企业认定工作制度,累计认定上市后备企业182家,形成了合理的上市梯次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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