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在符合相关法律、政策的前提下,双方共同创造条件,探索中青年人才异地互派培训协作机制,相互开放和共建用人培养平台,合理布局人才培养载体,合理共享培训平台,积极开展人才工作合作。
具体将怎样合作呢?
一系列合作项目即将上线
挂职锻炼
1.挂职对象
互派科级干部及90后优秀年轻干部20名左右到对方的相关部门挂职,涉及处级干部选派的事宜由双方组织部门沟通确定,挂职期间委任相应的职务(一般任挂职单位中层副职或者助理职务)。挂职岗位由双方协商确定。
2.挂职形式
采取“脱产”挂职形式,挂职时间为3-6个月。挂职期间党组织关系、人事关系保留在派出单位,不从挂职单位领取工资、奖金和津(补)贴,不享受挂职单位的福利待遇。在派出单位的原任职务予以保留,职务晋升、工资福利等不受影响。
3.挂职内容
提升知识水平。主动汲取双方在深化基层党建、强化社会基层治理、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提升民生保障能力,促进人民幸福和谐方面的经验做法,自觉提升知识涵养。
融入挂职工作。全面了解挂职单位的工作职能、工作程序和岗位要求,积极参与挂职单位主要工作、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的谋划和实施,认真配合做好协管工作。
培训学习
1.联动培训
双方根据本区域机关企事业单位青年人才培训计划,甄选一些本地区没有开设的专题培训项目,内容涉及社会治理、基层党建、法治思维、干部履职能力等,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题培训班,加强机关企事业单位青年人才培养与交流,依托两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不断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2.送教上门
根据需要,选派若干名各领域专家和高端人才,到对方单位开展讲座和进行专题培训,帮助企事业单位解决发展中的理论技术难题。
互动交流
1.定期例会制度
定期举办联络小组工作会议,交流双方人才工作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一般不少于一次。组织当地政府部门、企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等赴对方城市学习交流和参观考察,不少于一次。
2.异地交流
组织双方专技人才、经营管理人才等高层次人才开展互动交流,通过咨询、讲学、兼职和短期聘用、技术合作等方式参与当地工作。
人才服务合作
1.专家咨询评审。
在人才项目评审等工作中互派各领域的专家学者,促进评审工作科学合理,确保评审结果客观公正,并加强专家决策咨询方面合作交流,积累经验。
2.邀请对方参与本地活动
鼓励本地人才积极参与对方城市主办的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本地主办的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应主动邀请对方城市的创新创业人才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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