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2019年东莞市培养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申报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称,今年将针对四类人才开展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培育名额共60名。入选培养人才将享受到30万元的资金支持,还可以享受人才入户、子女教育等多方面的政策优惠,申报工作将从7月1日开始。
四类人才60个名额
《公告》中明确,培养对象包括四类人才:科技领军人才、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金融领军人才、社会建设领军人才,2019年名额共60名。
其中,科技领军人才20名,包括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0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10名;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20名;金融领军人才10名;社会建设领军人才10名,包括城市建设管理、社会工作、现代服务业、哲学及社会科学、体育等领域。申报人只可申报1个类别或领域,申报多个的取消申报资格。
此外,按照东莞市政府去年11月份印发的《东莞市培养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相关要求,此次申报成功的人才将成为东莞市首批受惠于特殊支持计划的高层次人才。
每名入选者可享30万元资金支持
市人社局将为特殊支持计划入选者颁发相应称号证书,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和省的重大人才计划,优先推荐评选荣誉市民、优秀共产党员等和担任东莞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优先纳入领导干部联系高层次人才范围。
入选者除了优先推荐之外,还有经费支持。据介绍,东莞市会设立培养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专项资金,按照管理规定制定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莞市财政为每名入选者提供30万元的资金支持,主要支持培养对象开展科研、培训进修、技能提升、学术交流等。资助资金分三期拨付,入选后第一年先行拨付40%资助资金,第二年拨付30%资助资金,第三年拨付余下30%资助资金。
入选人才可享多项政策优待
入选者除了获得经费支持,在个人入户、直系亲属就医、子女教育上都享有政策优惠。
《公告》明确,东莞市培养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入选者可直接落户,由公安机关简化程序,优化办理,并对没有加入其他国籍和没有在国外定居的人员,在全市范围内可以选择工作属地、房产属地所在社区落户。属华侨身份的,由东莞市委统战部优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