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出台优化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细则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19-07-24

  7月22日,记者从郑州市人社局了解到,按照《郑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实施细则(暂行)》,即日起对郑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政策和申报程序进行优化。

  郑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工作常年开展,每季度初至季度最后一个月10日为申报受理期;11日至季度末为申报材料集中审核期,审核期系统进行数据维护,无法新增申报。对于郑州市用人单位从市域外全职引进或自主培养的各类高层次人才,满足郑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实施细则(暂行)规定的基本条件,并符合四个层次明确标准的认定申请,每季度集中审核,认定名单视情况分批次公布。

  据介绍,“相当于层次”认定申请主要面向未列入分类认定标准,且其主要业绩相当于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和地方突出贡献人才等相应层次的人才,认定重点面向科技、企业家、高级管理、文化艺术、城市管理等方面人才。因分类认定标准采用有限列举式,不能涵盖所有的高层次人才,对于达到相应类别人才水平,但未能列入标准的,可以“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提出认定申请,经专家评审认定为相应类别高层次人才。从第二批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起,“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的认定申请,采用“常年受理申报、每年7~9月集中评审”的方式,产生认定人选。此外,每年3~4月,郑州市人社局会同市人才办对认定标准进行动态调整,并面向社会公布,作为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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