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重点用工企业将有“就业人才服务专员”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19-09-19

  为进一步强化企业用工服务,青岛市将设立就业人才服务专员服务重点用工企业,就业人才服务专员将与企业建立“一对一”对口联系制度,根据企业需求积极提供相关服务,打通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最后一公里”。

  青岛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设立就业人才服务专员,按照每个街道(镇)配备1~2名就业人才服务专员的原则,由各区(市)根据各街道(镇)服务重点企业户数自行确定配备总数。就业人才服务专员将服务规模以上民营企业;用工量3000人以上的企业(不含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劳务派遣机构);一个自然月内新增用工300人以上的用工企业(不含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劳务派遣机构);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市、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定的重点用工监测企业。

  就业人才服务专员服务内容包括宣传和落实就业人才政策、帮助企业招才引智、开展企业用工监测、对接市级重点建设项目等,具体包括向企业宣传青岛市就业创业、职业培训、人才引进等政策,对符合申领条件的企业,帮助其申报落实;引导企业制定合理招聘计划,帮助企业分析普通职工、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需求情况,制定合理薪资福利待遇,收集并发布企业招聘信息,帮助企业招聘员工和引进人才,指导企业规范用工;每月对重点用工企业开展一次用工监测,每年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抽样确定的3000户定点企业开展一次用工监测调查;掌握新建项目基本信息,项目进展情况及劳动用工、职业培训等需求,每季度通过走访、电话等方式联系重点建设项目,掌握项目劳动用工和职业培训变化情况,及时将变化信息录入到信息系统。

  青岛市规定,就业人才服务专员与企业要建立“一对一”对口联系制度,每月通过实地走访、电话联系等方式,主动为企业提供就业人才服务,企业有需求也可随时联系就业人才服务专员,就业人才服务专员要根据企业需求积极提供相关服务,打通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最后一公里”。就业人才服务专员上岗前,将接受系统性的就业人才政策、服务企业方式方法等内容的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每年也要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全员培训,提升他们的政策和服务水平,打造一支综合性、专业化、精准化的为企服务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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