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每年遴选100名高端金融人才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20-03-02

  为充分发挥金融人才在金融改革发展中的智力支撑作用,加快建设全国金融创新中心和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近日,我市制定了《深圳市支持金融人才发展的实施办法》。根据《办法》,我市将实施百千万金融人才培养工程,对列入领军人才提升计划的人员,按照每年最高 5 万元 / 人的标准给予培养经费资助。此外,我市还将进一步促进国际金融人才交流,每年选派 100 名高端金融人才分批赴全球金融中心城市学习、培训,按照每年最高 10 万元 / 人的标准给予费用资助。《办法》自 2020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有效期 5 年。

  每年遴选百人进入领军人才提升计划

  《通知》明确,我市将按照分类、分层和分步培养的思路,推进百千万金融人才培养工程。其中," 百 " 代表领军人才提升计划,由金融机构、驻深金融监管机构和市区政府相关部门推荐,每年遴选 100 名有发展潜力的高端金融人才,向其提供高端金融人才研修项目,并按照每年最高 5 万元 / 人的标准给予培养经费资助。

  " 千 " 代表骨干人才培养计划,由金融机构、驻深金融监管机构和市区政府相关部门推荐,每年遴选 1000 名有发展后劲的骨干金融人才培养对象,为其提供专题进修资源,重点培养我市金融业发展急需紧缺的金融科技、金融交易、创业投资、金融监管等专业人才,按照每年最高 1 万元 / 人的标准给予培养经费资助。

  " 万 " 代表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通过开办鹏城金融大讲堂,每年为 10000 名青年金融人才提供 " 微课 "、专题讲座、公开课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资源,持续提升青年金融人才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与院校合作培养金融人才突出的金融机构最高可获百万奖励

  此外,我市还将在金融系统遴选 100 名业内专家,成立深圳金融百人讲师团,向入选百人讲师团的业内专家颁发聘书并给予经费资助;并支持深圳市金融稳定发展研究院与金融机构、全球一流高校及科研院所等合作,打造全市金融人才创新研究中心,建立涵盖面广的金融人才培训资源体系。

  《办法》还支持我市金融机构与高等院校、资本市场学院等合作,开展金融人才培养工作和金融创新研究工作,对培养深圳金融人才做出突出贡献的机构,经评定最高给予 100 万元一次性奖励;鼓励金融行业协会加大力度做好金融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对引才育才成效突出的协会,经评定最高给予 50 万元一次性奖励。

  每年选派百名高端金融人才赴全球金融中心学习

  此外,《办法》还明确要加大金融人才的跨区域、跨国际交流。未来,我市将培养及建设若干金融人才国际化培训载体,设计开发适应深圳国际金融创新中心建设需求的海外培训项目。与纽约、伦敦、香港、新加坡等全球金融中心城市开展人才合作培养和交流项目,每年选派 100 名高端金融人才分批赴全球金融中心城市调研考察、学习培训、挂职锻炼,按照每年最高 10 万元 / 人的标准给予费用资助。

  同时,我市将加强与香港、澳门金融业的互联互通。支持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联合驻深金融监管机构、香港金管局、澳门金管局、金融机构每季度定期举办深港金融合作创新交流活动,按照每场最高不超过 20 万元的标准给予费用补助。鼓励我市金融机构、金融行业协会等与香港、澳门同业联合举办行业论坛、专题培训等各种形式人才交流活动,对纳入年度金融人才交流计划的活动,按照实际费用的 30%、每场最高不超过 10 万元的标准给予费用补助。

  我市将支持开展 " 鹏城十大杰出金融人物 " 评选活动

  此外,根据《办法》,我市还将进一步强化金融博士后工作站点的人才储备功能,力争到 2020 年底全市金融领域博士后站点达到 20 家、在站博士后达到 100 人;鼓励我市金融机构设立大学生实习基地,实施大学生实习补助项目,每年吸引 1000 名全球知名高校的优秀在校大学生实习;鼓励金融从业人员积极参加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北美精算师(ASA)、中国精算师(FCAA)、英国特许注册会计师(ACCA)资格认证考试。对以上符合相关条件的人才,政府均给予不同等级的奖励和补贴。

  同时,我市将支持开展 " 鹏城十大杰出金融人物 " 评选活动,在深圳金融系统中弘扬爱国奉献精神。获评 " 鹏城十大杰出金融人物 " 的金融人才,获评当年可申报我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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